1 | 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已知对试验用药成分及辅料或TAK-438、PPIs药物(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艾普拉唑、埃索美拉唑、雷贝拉唑等)过敏者; |
2 | 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 |
3 | 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疾病或病史,或者可能对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病情。如: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者;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术除外);筛选时有肝病或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受损的证据(如AST、ALT或总胆红素>1.5倍ULN)筛选时有肾病或具有肾功能不全的病史或证据,表现为有临床意义的肌酐异常或尿成分异常(比如蛋白尿等);筛选期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口服制剂吞咽困难者。 |
4 | 免疫缺陷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 |
5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
6 | 在给药前2周内患有严重疾病; |
7 | 给药前4周内使用任何处方药,或者给药前2周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包括化药、维生素类药物、中草药类等),或者给药前48h内服用过影响CYP3A4的食物,比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 |
8 |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10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不能禁止吸烟者; |
9 |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 |
10 |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者或计划服药期间及停药后3个月内献血者; |
11 | 试验前3个月内服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时尿药筛查呈阳性; |
12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接受了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
13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
14 | 研究者认为的其他不适于参与该项研究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